曾经具有中国国籍,后取得外国国籍的为外籍华人。
写在前面:
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
若国内户口尚未注销的,一定要先注销原国内户口再提出申请。若想要保留原身份证号码的,可以在注销户口时提出申请。
还未开始申请恢复中国国籍的,或提交了材料还在审核状态中的,因为审核时间较长且不一定通过,先不要注销外国国籍,影响正常生活或其他事务办理。先办理复籍证书,此顺序不可颠倒。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国籍
审批机关
【境内】外国人拟长期居住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支队(大队)
【境外】中国驻外使领馆
申请流程:
①申请恢复国籍|上述审批机关|领取《复籍证书》
②户籍注销|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注销证明》
(已经注销户籍的人员忽略这一步哈)
③退出外国国籍|现国籍相关部门|《退籍证明》
④申请落户|当地出入境|《落户通知书》
⑤完成落户|当地派出所
建议领取复籍证明后,即办理国外退籍,因为此时间相对较长,比如退加拿大籍,目前是12个月左右(更新于2025.03.04)。鉴于申请人不同情况,有的城市也会要求提过国外的无犯罪证明。
下面以深圳为例,需要申请材料:
1 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一式三份)(在受理机关领取)
2 蓝底两寸照片6张,规格:48*33mm, 及该相片回执。
3 书面申请报告(中文版,自拟,详细说明个人基本情况 、经历和理由,注明自愿恢复中国国籍、放弃外国国籍,并以原某某中文姓名办理户籍时使用),申请人未满18周岁可由父母代写,并由父母双方或其监护人签名。
4 外国护照、有效中国签证复印件;外国永久居留证(如有)。
5 《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6 经公证的房产证明(住所由近亲属提供的,需提交经公证的亲属愿意为其提供该住所的声明书)。
7 经公证的本人不低于25万元的存款证明,并交存款证明原件。
8 深圳户籍亲属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和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同一户口簿中有注明的除外)
9 国内无犯罪记录证明,和海牙认证(或中国驻外使领馆认证)的国外无刑事犯罪证明(证明出具时间就在受理之日前六个月内,未满18周岁的无须提供)
10 外国入籍证书(须翻译公司翻译),如入籍姓名等资料变更的,缴验该国有关机构出具变更证明。申请人如同时持有香港或澳门身份证的,需提供香港或澳门入境事务管理部门出具的《不具有中国国籍国籍说明书》。
11 原国内户籍注销证明(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或原深圳市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底册复印件或曾具有深圳户籍的证明(加盖骑缝章)。《退出中国国籍证书》或《出国定居批准书》
12 国内近亲属同意其恢复中国国籍的声明书
13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书面材料